員工照護與關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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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資源

截至2025年底中鋼結構公司正式員工總數為442人,其中男性374人(85%)、女性68人(15%),屬弱勢團體者共計5名(約佔總人數1.1%,符合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第38條規定進用人數之規定),1人為印尼籍(因拓展海外市場需求,依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聘請,薪資最低數額高於法令規定)。

 

 

中鋼結構每年調查各單位未來兩年人力需求,經簽辦奉准後,訂定年度人力需求與招募計劃,並公開辦理新進人員招募,以儲備未來所需人力,且中鋼結構成立迄今未曾僱用童工。2025年新進人員總數為17人,皆為台灣本地勞工。

 

中鋼結構高雄廠、官田廠員工皆適用勞基法,員工並受勞基法之保護,且公司在規章彙編中訂有薪資、考評、晉升及獎金等相關規定,確保員工受到公平的對待。

 

 

 

 

中鋼結構 2025 年各職稱員工人數分佈如下:

 

中鋼結構 2025 年員工學歷分佈如下:

 

員工留任

中鋼結構落實績效管理,將考評結果作為獎金發放及調薪之依據,並推動輪調制度及建立公平公開之晉升制度,提供員工職涯發展及自我實現的管道,促進員工留任,員工流動性低,穩定性高。另員工平均服務年資13年、平均年齡45歲,亦顯示員工留任率高,對公司人才的培育及永續發展皆有助益。

 

為維護員工工作權益,中鋼結構遵守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相關之預告規定,於公司服務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,提前 10日預告之,於公司服務1年以上3年未滿者,提前 20日預告之,於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,提前30日預告之。

 

公司亦設定有育嬰假留職停薪制度,在職員工不分職類均可申請,本公司2025年共計9位男性員工申請陪產假、3位女性員工申請產假、1位男性申請育嬰留停、1位女性申請育嬰留停。中鋼結構提供優渥之薪酬及福利,良好且安全的工作環境,人性化之組織管理及穩定的工作環境,亦是員工留任率高之主要因素。

 

 

 

員工薪資待遇

中鋼結構招募新進員工採取優於勞動部規定之最低工資,以具 競爭性的整體薪酬制度(中鋼結構最低薪資與勞基法最低工資比為 1.08:1)來吸引優秀人才加入中鋼結構。員工薪資乃取決於學經歷、 職位、市場行情及個人的工作績效表現,從未因性別、種族、宗教、 政治立場、出生地籍貫、身心障礙、外貌及婚姻狀況之差異有所不同, 條件相同之男女新進員工起薪比例皆為1:1,不因性別不同而有所 差異;公司自成立以來未曾發生勞資糾紛及歧視等案件。

中鋼結構提供最低年薪13個月(含年終獎金)的薪資保障,同 時依每年營運狀況及個人績效表現發放產銷盈餘獎金、不請假不休假 獎金及員工紅利;有關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、中位 數、及前二者與前一年度之變動情形,可透過以下路徑查詢:公開資 訊觀測站→彙總報表→公司治理→員工福利及薪酬統計→非主管之全 時員工薪資/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。

 

績效考核與晉升制度

在員工聘僱與職位晉升上,公司沒有性別或年齡的限制,也不分出生地、籍貫、婚姻狀況、外貌條件、政治傾向及宗教信仰,只要能力和資格符合職位要求,均 有平等的機會;聘僱年齡皆依勞基法之規定辦理,公司成立迄今未曾雇用童工。

 

中鋼結構績效考核制度乃依據公司經營方針、年度標竿及經營策略,分領導能力、策劃及組織能力、分析及判斷能力、學識品德、人群關係及安全衛生等六大項目進行考核,以作為日常績效管理及年度績效考核之依據。中鋼結構為落實績效管理,制定「員工考評辦法」,每年度1月及7月各進行一次績效考評,所有員工均須接受考評,年度績效考評結果亦作為年度調薪及獎金發放之依據。

 

員工於中鋼結構累積一定工作經驗,且學經歷及績效考核經過評選後符合公司要求者,經由任命後任中鋼結構部門主管,且中鋼結構晉升制度為管理與專業職位雙軌並行的升遷制度,依據「員工考評辦法」及各職級員工升任辦法考核員工的特質、專長、職能、工作績效與領導發展之潛力予以晉升,晉升時由用人單位提名,經權責主管【董事長(助理副總經理、總經理特別助理及一級主管人員,除財務處處長、主任稽核外)、總經理(一級以外主管之任命)】審核其資格條件、工作績效、工作經歷、品德操守及工安環保績效後,決定晉升與否。

 

員工退休與撫卹

依據中鋼結構人事管理制度規定,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即退休:(1)年滿六十五歲者。(2)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。本公司訂有「員工退休、撫卹及資遣辦法」及「退休人員暨在職死亡員工遺眷照護要點」,並設置有退休準備金專戶,定期依法提撥退休金,以安定員工在職或退休後之生活;中鋼結構在屆齡退休人員退休前夕,辦理退休茶會,慰勞員工於公司服務期間之辛苦貢獻,並提供退休後生涯規劃服務。退休後,三節並酌贈禮品或禮金,遇有公司舉辦慶典或各項文藝康樂活動,也將視活動性質邀請退休人員參加。

 

勞工退休金條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,本公司員工退休金事項自該日起五年內依其意願選擇適用新舊制,惟2005年7月1日起進用之人員則一律適 用 新 制。迄 至 2025年12月底適用新制人員計有431人,仍 維 持 舊 制 者 為 11人,各分別依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或「勞動基準法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

本公司依法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,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,對於適用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之退休金制度之員工,本公司每月依員工薪資6%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;若是適用「勞動基準法」之退休金制度之員工,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,本公司對此部分所提撥的退休基金已達法定足額提撥標準,經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勞工局備查後,依規定暫停提撥。本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每季召開一次會議,報告本公司目前退休金提撥、支付及結餘等情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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