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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管理
中鋼結構工安處協助公司環保業務推動與規劃,且各廠依法設置環保專責人員。除目前運作中的環境管理系統外,也配合中鋼集團能源環境會議,定期針對法令修定以及新訂法令執行自我鑑別,以研討因應對策,及持續進行環境監測;2025年中鋼結構廠內運作未接獲環境申訴案件。
環境管理系統
已於2017 年通過ISO 14001:2015 管 理 系 統 轉 版 驗 證(有 效 期 限:2025/12/14至2028/12/14),後續每年持續定期審查,以品質管理系統執行手法為基礎,妥善規劃性質相近的環境管理系統、安衛管理系統及能源管理系統等三套系統整合運作,以發揮相輔相成的功效,期望可提升效率、排除系統間運作矛盾點並降低成本;自2021年起,每年持續依循ISO 14064-1辦理溫室氣體盤查及第三方查驗,並於2022年完成ISO 14067每噸鋼結構產品碳足跡計算及第三方查證。
環保法規符合性
中鋼結構為金屬基本加工業,製造過程並無燃燒、熔煉等加工程序,為妥善控管污染事件之發生,除要求各廠處加強自主管理,以避免人為失誤,及進行經濟可行之環境管理方案外,亦透過內部稽查,協助各廠強化自主管控,並規劃購置新設備、進行既有設備更新或替換之環保改善,以符合環保法令要求。

環境會計
中鋼結構環保支出可區分為廢棄物處理費用(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)、污水處理費用、 空氣污染防制費用(揮發性有機物)、環保設備投資及其他(含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檢測費用、委 58 託辦理許可證展延費用等)。

綠色採購
中鋼結構近年配合政府政策,推動綠色採購,日常辦公影印用紙以回收紙漿製成之再生紙為優先考量,建築物廁所之便器與水龍頭皆裝設具有省水標章之節水器材,並逐年淘汰使用造成臭氧層破壞之傳統冷媒(含氟氯碳化物CFC、NCFC)設備,新採購之冷氣機、電冰箱則以使用環保冷媒機種為優先考量,平日並做好冷氣機、電冰箱保養防止冷媒洩漏。

空氣污染防制
中鋼結構塗裝廠房設置有密閉式噴砂機(內含濾袋式集塵器),以及裝有活性碳濾材的氣流亭及續,防止噴砂及塗裝製程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直接逸散至大氣中。噴砂作業於密閉的噴砂機中進行,作業中所產生含粒狀物的氣流以濾袋式集塵器收集處理;塗裝作業於密閉的氣流亭中進行,噴塗所產生含VOCS(揮發性有機物)以氣流亭中的活性碳吸附處理,而中鋼結構為金屬基本加工業,並製造過程中無使用含硫及含氮燃料,故不會產生硫氧化物(SOx)及 氮 氧 化 物(NOx)。

水污染防治
中鋼結構製造過程不需使用水,因此不會產生工業廢水,僅有日常員工辦公產生之生活污水,雖僅有生活污水,但各廠仍依規定處理;官田廠區位於官田工業區內,工業區內設有聯合廢水處理廠,官田廠所產出之生活污水接管排至官田工業區,委託官田工業區處理;高雄廠區內設置有污水處理設施以處理日常產生之生活污水,廠區內產出之污水排入污水處理設施,經過攔污柵、沉澱、生物處理、過濾、加氯消毒等程序,以符合放流水標準後,再排入生態池。生態池內種植布袋蓮、浮萍等浮水性水生植物,利用生態工法作第二階段淨化處理,目前生態復育區常有白鷺鷥等鳥類於該處棲息,對於提供水生及陸生動物棲息相當有助益,本公司將持續朝多元化生態復育區方向開發。有鑑於台灣水資源日漸衰竭,而高雄廠每日約30噸污水經生態池二次淨化後,一年估計可回收水量約1,476噸(約佔用水量3.8%)用於廠區內花草樹木澆灌。

廢棄物清除處理
中鋼結構主要產品為鋼結構製裝及鋼品貿易,鋼結構及鋼品運送至交貨地點,均直接裝載在運輸板台上進行運送,產品運輸並不需任何包裝,運輸至交貨地點過程也未產生包裝廢棄物。營造工地安裝所產生之螺栓桶、電銲線材塑膠圈皆委由合格清運公司處理,可進入回收體系作為塑膠原料添加物。
中鋼結構生產過程所產生之廢棄物中,廢鋼回收運回中鋼集團再進行熔煉,潛弧電銲渣委由銲劑公司以回收再利用方式處理,2025年再利用處理約610噸,廢噴砂由轄區單位協助篩選後,委託再利用廠商處理,2025年再利用處理約233噸,其他委託合格清運廠商進行掩埋或物理方式處理;生活垃圾委託合格清運廠商清運採焚化處理,處理過程均符合廢棄物清理法規定。中鋼結構所產出廢棄物均經過毒性特性溶出程序(TCLP,Toxicity Characteristic Leaching Procedure)試驗,檢測值均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。中鋼結構廢棄物全數委託國內合格清除處理廠商處置,且未曾輸入或輸出巴塞爾公約所指有害事業廢棄物。
本公司廢棄物管理目標為減量及再利用,工廠產出之廢棄物以一般事業廢棄物為主,優先考量再利用,最後才委由合法清運廠商掩埋處理。其中 2024年及2025年度,高雄廠產出之廢棄物處理量,分別為 3,826.4噸及4,089.2噸、官田廠產出之廢棄物處理量分別為2,028.6噸及2,055.0噸;為審視推動廢棄物減量及再利用成效,擬設定事業廢棄物(R類)委外再利用百分比(委外再利用量/事業廢棄物委外總量)作為量化基準,而未來年度管理目標規劃,分別短期(114年)≧5%、中期 (119 年)≧20%、長期 (139 年)≧40%;114 年度本公司委外再利用率約19.1%(達成目標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