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應商管理

在地採購

中鋼結構主要生產原料供應商大部分皆來自於台灣地區,且供應商多集中於中南部,包含中鋼 ( 鋼板 )、中龍 ( 熱軋型鋼及窄幅鋼板 ) 及其他鋼材、銲材、五金等供應商,每半年皆對主要供應商進行評分,為確保供應商皆符合中鋼結構對企業永續政策的要求,特訂定評選條件如下:

  1. 原料品質需符合CNS標準或同等級者。
  2. 信譽良好及品質穩定者。
  3. 交期準確及緊急配合度良好者。

中鋼結構供應商有原料供應商、設備供應商、生產供應商、工事供應商、勞務供應商及服務供應商,供應商特性則可分為勞力密集型、資金密集型及技術密集型等種類。高雄廠及官田廠供應商均來自台灣,依廠商的地理位置與員工人數分布言,中鋼結構台灣供應商主要集中於南部地區 ( 高雄、屏東及臺南地區的廠商為主 )。

中鋼結構市場關聯表如下:

供應商特性

供應商辦理廠商登記,並經過中鋼結構評估品質、交期以及工程實績狀況等各方面能力,且供應商須為政府登記在案核准之合法公司,受當地勞工局及環保局等相關單位之管理與稽查,資格符合需求者則給予供應商代號納入供應鏈管理,各類工作發包時可選擇資格條件符合廠商辦理詢價。中鋼結構將供應商視為營運過程的重要商業夥伴,並致力與供應商維持長期合作關係,除了兼顧供應商的產品品質、交期及價格外,應接受中鋼結構定期考核,對於環境與安全之要求確實遵守國內法規規定及工廠相關規定,以期符合企業社會責任之精神。

採購安全衛生管理

關於原物料、設備、防護具及零組件等之採購,遵循中鋼結構品質管理系統及安衛能環管理系統之「採購管理辦法」,請購單位請購時須將需求物品類別、規格、尺寸、數量、需用期限、用途及相關安全衛生標準清楚記載,必要時可將請購單轉送工安處,由工安處協助請購單位擬定請購物品所需之安全衛生規範及條件,以確保所採購物品符合安全衛生規範。採購物品驗收時,品保單位或請購單位需再確認採購物品是否符合需求。